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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芜湖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转自芜湖教育信息网)
各县、区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三山区社会事业局:
为做好2008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和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4月下旬启动,并于
5月31日前结束。现就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1、报名受理:2008年4月21日—25日(五个工作日)。市、县(区)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人申报材料的同时安排申请人体检。
2、申报材料的审查:2008年4月26—5月4日完成。
3、信息采集、上传照片、初步审核:2008年5月5—10日完成。
4、非师范类教育教学能力考核:2008年5月20日前完成。
5、审核认定:5月31日前完成。
二、有关要求:
1、今年是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实施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的第一年,全省将首次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并要求5月底前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要成立专门工作组并有专人负责做好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
2、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意见及市教育局工作安排,安徽师范大学在校师范类学生由安徽师范大学负责受理,利用网络版下载单机版软件完成信息采集、上传照片和初步审核及证书打印。
3、各县、区必须于5月28日前完成所有认定工作的有关程序,5月31日前完成年度本批次认定通过。
4、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复杂且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县、区教育局领导要高度重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完善硬、软件环境,详细制定具体方案,周密计划,切实做好本级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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