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师大附属外国语学校
“校园之星”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展现我校中学生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为了让学有所得、技有所长的学生脱颖而出,展现安师大附外学生的形象,决定本学期开始举办校园之星评选活动,让广大的同学学有榜样,营造催人奋进的校园氛围,鼓励更多的学生学先进、创先进赶超先进,最终达到多出人才,出优秀人才,出各方面专才的目的。
二、校园之星评选项目及标准
1、评选项目:设学习、工作、艺术、科技、体育、节约、爱心、爱校、文学创作、语言艺术之星、文明守纪之星、正气之星十二项。
2、评选标准:
(1)学习之星:
学习刻苦,成绩突出,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历次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科平80分以上,且每科不低于75分。
(2)奉献之星:
为班级、团支部、学生会或学校做过大量工作,成绩显著,表现突出(必须是现任班干部(含小组长、课代表等班级管理职务或校团委、学生会干部)。
(3)艺术之星:
在美术、音乐、舞蹈、戏剧、摄影等方面有突出特长或者在校级以上各类艺
术比赛中获过三等奖以上奖励。
(4)科技之星:
在科技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方面有突出特长或者在校级以上各类科技(含计算机)比赛中获过三等以上的奖。
(5)体育之星:
在体育运动方面有突出特长或者在校级以上各类体育比赛中成绩突出者。
(6)节约之星
节约意识强,爱护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平时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不乱花零用钱,不买零食,生活俭朴,做到同学之间不比穿戴,不讲排场,得到大家一致好评。
(7)爱心之星:
有拾金不昧行为,在扶贫帮困中积极踊跃。
(8)爱校之星
积极宣传学校,时时处处以学校利益为重,爱护公物,讲究卫生,对学校的招生工作有突出贡献。
(9)文学创作之星
热爱文学创作与读书,有一定的文学基本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征文活动并获奖,积极向广播站、校园网投稿,或在校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
(10)语言艺术之星
具备良好的语言组织表达的能力,积极参加诗歌朗诵、演讲比赛,曾在市级以上比赛中获奖。
(11)文明守纪之星
举止文明,尊重他人,乐于助人,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纪现象。
(12)正气之星
弘扬正气,敢于与坏人坏事作斗争,敢于检举揭发违规违纪的学生,无违规违纪行为。
三、校园之星的基本条件
1、思想积极,作风正派,没有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包括没有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考风考纪等)。
2、身心健康。
3、学习成绩优异,品行堪为学生的楷模。
4、在某一方面学有专长,曾获得市级以上奖励,对学校的声誉有突出贡献。
5、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在学生工作中表现出色,得到广大师生称赞。
条件1、2是必备的,同时还须具备3、4、5中任一点。
四、“校园之星”的评选办法
由学生、班级、班主任共同评选,最后由学校审批。评选频率:每周一次。 具体操作如下:
(1)候选人的确定。每班每周只推选一名候选人,可以推选符合十二个校园之星评选项目中的任何一个,并填写“校园之星”推荐表。
关于具体评选程序的建议:
①学生自己(或同学)提出——班委会半数通过——班主任同意——上报学校;②班委会、任课教师提出——班主任同意——上报学校。
(2)公布候选人的事迹材料,组织学生代表进行评选。最后确定每班级一名。
(3)学校审批认可,并公布。
五、校园之星的奖励办法
校园之星每周评选一次,在学校宣传栏、广播台、网站等公布;校园之星作为以后评选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其他推优的参考条件。
附:“校园之星”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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