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师大附属外国语学校师德“十要”“十不要”
十要:
⒈要依法从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⒉要敬业爱教,认真履行自己岗位职责;
⒊要文明执教,尊重爱护关心全体学生;
⒋要潜心研教,提高自身专业发展水平;
⒌要真心为教,关心尊重同志,共创文明校风;
⒍要诚心施教,主动联系家长,听取意见建议;
⒎要廉洁从教,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
⒏要热心重教,尽职尽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⒐要正确评教,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同时,学会正确评价学生;
⒑要遵守公德,坚持为人师表,争做社会楷模。
十不要:
⒈不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⒉不讽刺、挖苦、歧视、体罚学生;
⒊不擅自停学生课;
⒋不强制学生及家长购买教辅资料和各类商品;
⒌不向学生、家长索要礼品、钱物;
⒍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⒎不在上课时间使用通讯工具;
⒏不从事违规的有偿家教;
⒐不讲不利于教师之间团结的话;
⒑不参与赌博等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