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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十一中关工委工作条例

关心、教育下一代是一项伟大的事业。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是国家与民族长远利益的需要,是应对新世纪的机遇与挑战的需要。为了推进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开展,逐步实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条例。

总则

第一条? 关工委是在校党政领导下的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有校领导干部和有关同志参加的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群众性工作机构。

第二条? 关工委的宗旨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把青少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身心健康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 关工委要围绕中心、配合主渠道,充分发挥教育青少年的助手、参谋作用;负有推动、指导、协调、配合的职能,积极促进青少年教育工作的开展。

主要任务

第四条? 建立一支以老同志为主体的工作队伍是搞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基础。要动员、组织学校离退休老同志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充分发挥他们政治、经验、时空等方面的优势,开展工作。

第五条? 配合学校以重要节日、纪念日和重大历史事件为契机,对广大青少年开展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为基本内容的主旋律教育。

第六条? 配合学校以学习、宣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对广大青少年进行以理想、信念为核心的思想道德教育。

第七条? 配合学校开展“两法一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配合学校向青少年传播科学知识,进行创新教育。配合政教处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关怀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

第九条? 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配合团委、少先队队积极开展助学、助困等献爱心活动。

第十条? 积极参与家庭教育的探讨与实践,努力使我校家庭教育现代化实验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第十一条? 配合学校开展青年教师“园丁工程”系列活动,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献计献策。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查研究。

第十三条? 充分利用得天独厚的德育资源,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王稼祥纪念园,配合有关方面对青少年进行内容丰富和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工作原则

第十四条? 主动向校党政领导请示、汇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学校领导对关工委工作的指示和要求,自觉做好关工委工作。

第十五条? 加强同政教处、教务处、团委、少先队等有关部门联系,对青少年开展经常性的教育活动和专题教育活动。

第十六条? 注重调查研究,研究新时期青少年教育工作的新特点、新方法,树立创新意识,不断开拓进取。

组织建设

第十七条? 校关工委设主任一名,由在职校领导担任,副主任两至三名,组员若干名,设办公室主任一名。

第十八条? 办公室负责与上级关工委的联系,制定工作计划,推进计划实施,总结交流经验,实现工作目标。

第十九条? 可设“青少年教育”、“青年教师培养”、“家庭教育研究”三个小组,组织开展活动。

第二十条? 校关工委每学期召开二次会议,讨论研究工作计划,组织学习,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

活动经费

第二十一条? 关工委的正常活动经费,根据工作需要由学校财务支出。为关工委开展工作提供学习机会,通报有关情况,参加有关会议。